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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全市地方机动车和驾驶员(包括驻京使馆、外事机构和外籍人员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五、负责依法进行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学员考试、核发驾驶证、核发和换发号牌证照,办理各种机动车和驾驶证异动手续。
六、负责对新车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报废的大客车、大货车和营运车辆进行监督解体。
七、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八、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以及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监管。
九、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十、负责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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