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
本市摩托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本市摩托车采取下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本市摩托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在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本市摩托车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除遵守上述规定外,本市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行驶。

  限行期间0至3时为缓冲时间,允许本市及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不受单双号的限制上路行驶,但是仍需遵守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其他交通管理通告的规定。